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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大渡口区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2-11-1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重庆市大渡口区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教育改革,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职教专业、音、体、美、信息技术可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本次具体的招聘职位及招聘指标详见《大渡口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第一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8.需取得以下证书:

  (1)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英语学科需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职教专业、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毕业生需取得公共英语三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

  (2)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职教专业、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毕业生须取得计算机一级以上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语文学科须取得二级甲等证书)。

  (二)招聘范围: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7)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第一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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