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通知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高中教师51名。(其中定向16名,统招35名)。
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本科就读第一批录取院校的2012年浙江生源毕业研究生;
2.第一批录取院校的2012年浙江生源师范类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3.2012年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的慈溪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以2012年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研究生除外,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录用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12年7月31日)。
6.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应具有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历届生应具有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考生应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的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改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学科,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1.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到市教育局(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供材料。应聘者应事先填写好《2012年慈溪市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可从慈溪教育人事网下载),报名时上交。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其他历届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3.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凭身份证、报考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可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