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重庆市江北区招聘15名公办教师的通知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规定,经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1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201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5名,招聘学校及专业附后。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2012届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专业课教师可招收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三)招聘具体条件
1、英语水平达公共四级425分及以上(英语教师需达专业四级),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三笔字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课教师英语可适当放宽,但需达公共四级400分及以上。
2、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学习成绩优秀,获两次以上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③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④获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⑤有特殊专长,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⑥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以上六类人员须必修课考试成绩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可不受以上六类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