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抚顺市农村从教计划招聘100名教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原则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2009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含2012年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理;
5、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或精神病史。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招聘的原则;
(四)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100名,见附表一。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县的一个岗位,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下载打印)、各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对纳入省“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服务期满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4日--6日,共设4个报名地点。12月4--6日,在抚顺县教育局人事科、清原县教育局人事科、新宾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12月6日在抚顺市人才市场报名(地址:顺城区裕城路39号,新二中西侧)。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应聘人员可就近到各报名点报名。
3、资格审查。各县教育局负责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复核。
4、领取笔试通知书。经审查合格人员于1月7日13:00-16:30到所报考的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通知书,交纳考务费100元。应聘人员要仔细核对报考单位、报考学科,并注意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
5、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