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精神,我省决定实施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数量
2011年,辽宁省“特岗计划”共招聘教师939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09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六)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各市县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及附件2:招聘简章)
四、信息公布
2011年12月31日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www.lnen.cn)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上发布考试公告、招聘计划、岗位需求信息表及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省内各新闻媒体发布报名信息。
五、报名
1.报名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组织,详见各市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6日。
3.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说课、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缴费。考生在报名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5.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6.准考证由各市教育局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