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毕业生应携带本人毕业证或学校统一发放的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名费 45元。
3.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或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7月31日前,必须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证明、报到证(派遣到宝坻区公务员局或宝坻区人才中心)交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验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具体条件及名额”中3、7、8职位的毕业生,被录取后,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5、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在前,笔试在后,由区公务员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
(1)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的目测、试讲、答辩等方式。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4)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不分学段按照学科统一考试。为农村地区招聘的教师按学科单独出题。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课程及部分时事政治内容,试卷为百分制。
(3)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4)公示笔试成绩。
(5)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6)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7)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