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津市保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天津保税区管委会计划面向社会为保税区空港学校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2年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须为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天津师范大学201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① 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美术、音乐除外):应为201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 应聘中学美术、音乐和小学教师岗位:应为201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综合性大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如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本人承诺入职后一年以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2012年天津保税区空港学校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