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债务筹资
(一)银行借款
1.银行借款的概念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l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2.银行借款的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银行借款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3)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二)发行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又称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的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公司债券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债券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2)按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
(3)按有无特定财产担保,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
3.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l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