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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学习资料: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人员配备(二)

2013-10-26  来自于:课评集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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