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22.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有何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具有以下作用:
(1)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就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设工程的总目标。实现建设工程总目标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它需要制定计划,建立组织,配备合适的监理人员,进行有效地领导,实施工程的目标控制。只有系统地做好上述工作,才能完成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实施目标控制。在实施建设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要集中精力做好目标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需要对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的各项监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组织和安排。它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规划是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依据
政府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其人员素质、专业配套和建设工程监理业绩要进行核查和考评以确认它的资质和资质等级,以使我国整个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能够达到应有的水平。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进行一般性的资质管理工作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监理单位的实际监理工作来认定它的水平。而监理单位的实际水平可从监理规划和它的实施中充分地表现出来。因此,政府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时,应当十分重视对监理规划的检查,也就是说,监理规划是政府建设监理主管机构监督、管理和指导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