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环境的定义
《环境保护法》第2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环境保护法》第3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此处的其他海域:不是领海,而是指我国有权管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领海属于我国领域,
三、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四、熟悉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水源涵养区域、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的有关规定;
《环保法》第17、18、19条
第17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尤其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建任何生产设施)
第18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19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不是自然环境)。
【例题】
依据环保法规定,下列哪些部门应当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义务。
A县级以上政府 B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C各级政府 D各级政府环保部门
答案:C
解析:环保法将上述义务规定为各级政府职责。
五、掌握加强对农业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环保法》第20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防治土地、防治生态、综合防治病虫害、合理利用化肥)
【例题】
依据环保法规定,下列哪些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
A县级以上政府 B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C各级政府 D各级政府环保部门
答案:C
解析:环保法将上述义务规定为各级政府职责。
六、掌握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环保法》第24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例题】
依据环保法,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A逐渐消除B减少C防止D防治
答案:D
解析:环保法中对环境问题的通常用语都是可防可治的“防治”,而较少使用程度严格的“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