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法学习资料:污染物分布及污染物源强核算
(1)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类型及排放量是各专题评价的基础资料,必须按建设过程、运营过程两个时期,详细核算和统计,一些项目还应对服务期满后(退役期)影响源强进行核算,力求完善。因此对于污染源分布应根据已绘制的污染流程图并按排放点,标明污染物排放部位、然后列表逐点各污染物的排放强度,浓度及数量,对于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确定其是否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必须以项目的最大负荷核算。
(2)废气可按点源、面源、线源进行核算,说明源强、排放方式和排放高度及存在的有关问题。
(3)废水应说明种类、成分、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废物进行分类,废液应说明种类、成分、浓度、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和去向;废渣应说明有害成分、溶出物浓度、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数量、处理和处置方式和贮存方法。
(5)噪声和放射性应列表说明源强、剂量及分布。
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可采用下表方式表示:
序号 污染物排放点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浓度 排放量
对于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按环境要素,就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分别统计排放量,可用下方式表示: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类别 名称 排放点 设计
排放量 设计
排放浓度 排放
方式 排放
去向 执行
排放浓度 处理后排放量 处理后
排放浓度
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
统计方法应以车间或工段为核算单元,对于泄泄漏和放散量部分,原则上要实测,有困难可利用年均消耗定额的数据进行物料平衡推算。
2、技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源强
在统计污染物排放量时,应算清新老污染源“三本帐”:技改扩建前污染物排放量、技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技改扩建完成后(包括“以新带老”削减量)污染物排放量。其关系可表示为:
技改扩建前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 技改扩建项目排放量= 技改扩建完成后排放量
可用下表表示:
技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类别 名称 技改前
排放量 以新带老
削减量 技改项目
排放量 技改完成后
排放量 技改完成后较技改前增减量
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
3、通过物料平衡计算污染源强
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特点,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物料,主要针对有毒有害物料,进行物料衡算。
4、水平衡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包括国家规定的指标和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单位:吨/年。
需要满足的要求:A、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B、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如特殊控制的区域和河段);3、技术上可行。
掌握水平衡计算的方法
工业用水量和排水量的关系见下图,水平衡式见下式:
Q+A=H+P+L
(1)取水量: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又分间接冷却水、工艺用水和锅炉给水。
工业取水量=间接冷却水量 工艺用水量 锅炉给水量 生活用水量
(2)重复用水量:指项目内部循环使用和循序使用的总水量。
(3)耗水量:指整个项目消耗掉的新鲜水量总和。即:
H=Q1+Q2+Q3+Q4+Q5+Q6
式中:Q1-产品含水,即由产品带走的水
Q2-间接冷却水系统补充水量
Q3-洗涤用水(包括装置、场地冲洗水)、直接冷却水和其它工艺用水量之和
Q4-锅炉运转消耗的水量
Q5-水处理用水量
Q6-生活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