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到则与标准学习资料: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在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1)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2)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3)减量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4)修复补救措施。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5)重建措施。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八.评价结论
1.采纳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
2.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修改原则:(1)目标约束性原则。新的规划方案不应偏离规划基本目标,或者偏重于规划目标的某些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2)充分性原则。应从不同角度设计新的规划方案,为决策提供更为广泛的选择空间。(3)现实性原则。新的规划方案应在技术、资源等方面可行。(4)广泛参与的原则。应在广泛公众参与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规划方案。
3.放弃规划。
九.监测与跟踪评价
监测与跟踪评价是规划实施阶段要开展的工作。
1.跟踪评价的作用:(1)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建议的减缓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3)确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4)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教训。
2.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的基本内容:列出需要进行监测的环境因子或指标;环境监测方案与监测方案的实施;对下一层次规划或推荐的规划方案所含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3.监测方法:利用现有的环境标准和监测系统,监测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以及通过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等,监督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
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环境背景调查(通过公众参与掌握重要的、为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环境资源价值估算,减缓措施,跟踪评价及监督。
2.公众参与的时机和方式:
2.1时机:应覆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
2.2方式: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大众传媒、发布公告、专家咨询、座谈会、热线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