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
7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
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项为:180-180×(5% 5%)=180-18=162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2-35.5=126.5万元
8月份:
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5%)=199.50万元
8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9.50-112.5-24.4=62.6万元
9月份:
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5%)=194.7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4.75-128.125-10.5=56.125万元
10月份:
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5×(1-5%)=185.2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5.25-121.875-21=42.375万元
11月份:
11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
(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11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5%)=171万元
11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80×62.5%=112.5万元
11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71-112.5-10.5=48万元
12月份:
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5%)=114万元
12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万元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14-75-5.5=33.5万元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0×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