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大纲的要求: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2.熟悉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分为三级。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
1.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规模。按投资额可将建设项目分为大、中、小性不同的等级,不同的时期大、中、小型分类的标准不同。(2)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噪声源种类和数量是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的重要依据。(3)建设项目噪声有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4)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
2.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1)一级评价。A.大、中型建设项目、属于规划区内(包括规划的建成区和未建成区)的建设工程。B.受噪声影响的范围内有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0类标准及以上需要特别安静的地区,以及对噪声有限制的保护区域等噪声敏感目标。C.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显著增高(噪声级增高量达5~10dBA以上)或受影响人口显著增多的情况。(2)二级评价。A.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项目,若其所在功能区属于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类、2类标准的地区。B.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有较明显著高(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以上)或受噪声影响人口增加较多的情况。(3)三级评价。A.处在适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3类标准及以上的地区(指允许的噪声标准值为65dB(A)及以上的区域)的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处在《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2类标准地区的小型建设项目。B.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3.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3.1一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1)环境噪声现状应实测。(2)噪声预测要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绘制声级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3)给出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4)对噪声级变化可能出现几个阶段的情况(如建设期、投产运行后的近期、中期、远期)应分别给出其噪声级。(5)项目可能引起的非项目本身的环境噪声增高(如机场建设引起相关道路车流量增多噪声升高)也应给予分析。(6)对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方案、建设方案等对策所引起的声环境变化应进行定量分析。(7)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对策,并进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分析,给出最终降噪效果。
3.2二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1)环境噪声现状以实测为主,可适当利用当地已有的环境监测资料。(2)噪声预测要给出等声级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3)描述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4)对噪声级变化可能出现的几个阶段,选择噪声级最高的阶段进行详细预测,并适当分析其他阶段的噪声级。(5)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给出最终降噪效果。
3.3三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1)噪声现状调查可着重调查现有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其声级数据可参照已有资料。(2)预测以现有资料为主,对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分布作出分析并给出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3)要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给出效果分析。
二.环境噪声评价量
大纲的要求:掌握环境噪声评价量及应用条件。
1.评价量:有声压级或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声功率级、A计权声功率级。
2.稳态噪声(常见的工业噪声)、非稳态噪声和间歇性噪声(公路噪声、港口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均以等效连续A声级为评价量;机场飞机噪声以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为评价量。
三.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测量
大纲的要求:1.掌握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2.掌握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3.掌握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置原则。4.掌握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5.熟悉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的测量量和测量时段。
1.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1)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交通噪声源应给出相应的种类、流量、速度、路况等;工业企业应给出厂界噪声达标与超标情况。(2)评价范围内现有敏感目标及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现有敏感目标应调查其名称、行政区域、数量及户数人数等;环境噪声功能区应调查当地政府关于功能区划文件,以确认环境噪声功能区类别。(3)评价范围内各噪声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现状、各功能区环境噪声超标情况、边界噪声超标状况以及受噪声影响人口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