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本节考纲要点: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有关规定及审批时限;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
(3)了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
(4)了解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或调整建议的原则。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与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的报批是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向环保行政部门报送的程序;审批则是环保部门受理报送的材料进行行政许可的过程。
建设项目由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比较明显,因此,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的报批是有时限要求的。目前,因为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体制的改革,凡是非政府投资的核准制建设项目,不再要求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而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凡是非政府投资的备案制建设项目,只需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因此,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其报批的时限也不同。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164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是1998年制定的,没有区分建设项目的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而是以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进行的规定。因此,目前的实践中,应当是按照不同的体制,结合各自的阶段,分别适用1998年的《条例》。
1、环评文件的报批时限(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9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不含登记表)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注:含登记表)
【例题】
1、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A 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
B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C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D 建设项目完工后
答案:B
解析:掌握建设性目环评文件的报批时限
2、某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可以在( )向环保部门报批
A 可行性研究阶段
B 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初步设计完成前
C 项目竣工阶段
D 项目施工阶段
答案:AB
解析: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在可研阶段报批是原则,但是对于铁路等项目,经环保部门同意才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
2、环评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时限
根据《环评法》第22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10条也有类似规定,并且规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班第13讲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