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内容
大纲的要求:熟悉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1.概念: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指在一定区域环境范围内,为了达到预期的环境目标,对排入区域内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以维持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2.大气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1)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烟尘、粉尘、SO2.(2)对开发区进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3)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不同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情况。(4)结合当地地形和气象条件,选择适当方法,确定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即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前提下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5)结合开发区规划分析和污染控制措施,提出区域环境容量利用方案和近期(按五年计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水环境容量与废水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内容:(1)选择总量控制指标因子:化学需氧量(COD)、氨氮、TN(水温T条件下的非离子氨)、TP(水温T条件下的总磷)等因子以及受纳水体最为敏感的特征因子。(2)分析基于环境容量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和基于技术经济条件约束的允许排放总量。(3)对于拟接纳开发区污水的水体,如常年径流的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应根据环境功能区划所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选用适当的水质模型分析确定水环境容量(或最小初始稀释度);对季节性河流,原则上不要求确定水环境容量。(4)对于现状水污染物排放虽然已实现达标排放,但水体已无足够的环境容量可资利用的情形,应在指定基于水环境功能的区域水污染控制计划的基础上确定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5)如预测的各项总量值均低于上述基于技术水平约束下的总量控制和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总量控制指标,可选择最小的指标提出总量控制方案;如预测总量大于上述二类指标中的某一类指标,则需调整规划,降低污染物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