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学习资料:各类沥青路面的材料
(1)一般规定
1)沥青到货时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到货的各种材料都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沥青路面集料的粒径应以方孔筛为准。
3)任何材料进入施工场地时都应登记,签发材料验收单。验收单应包括材料来源、品种、规格、数量、使用目的、购置日期、存放地点及其他应予注明事项。
(2)道路石油沥青
1)道路石油沥青适用于各类沥青面层。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铺筑沥青路面时,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规定的沥青。其他等级公路可采用符合规范“轻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规定的沥青。
3)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宜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等按表1b412051选用。各层可采用相同标号的沥青,也可采用不同标号的沥青。面层的上层宜用较稠的沥青,下层或联接层宜采用较稀的沥青。对渠化交通的道路,宜采用较稠的沥青。当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几种不同标号掺配的混合沥青,其掺配比例由试验决定。掺配时必须混合均匀,掺配后的混合料应符合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3)乳化石油沥青
1)乳化石油沥青的质量应符合“道路用乳化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
2)乳化沥青适用于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人工路面、常温沥青混合料路面,以及透层、粘层与封层。
3)乳化沥青的类型应根据使用目的、矿料种类、气候条件选用。对酸性石料,或当石料处于潮湿状态或在低温下施工时,宜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对碱性石料(石料处于干燥状态)或与水泥、石灰、粉煤灰共同使用时,宜采用阴离子乳化沥青。
4)乳化沥青可利用胶体磨或匀油机等乳化机械在沥青拌的厂现场制备,乳化剂用量(按有效含量计)宜为沥青质量的0.3%~0.8%.制备现场乳化沥青的温度应通过试验确定,乳化剂溶液的温度宜为40—70℃,石油沥青宜加热至120~160~c,乳化沥青制成后应及时使用,存放期以不离析、不冻结、不破乳为度。经较长时间存放的乳化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4)液体石油沥青
1)液体石油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及拌制常温沥青混合料。根据使用目的的与场所,可选用快凝、中凝、慢凝的液体石油沥青。
2)液体石油沥青的规格应符合规范中“液体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使用前应由试验确定掺配比例。
(5)煤沥青
1)道路用煤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也中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公路铺筑沥青面层,但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表面层不宜采用煤沥青。根据用途的不同,煤沥青的标号可按规范要求选用。
2)道路用煤沥青的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道路用煤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
3)煤沥青使用期间在贮油池或沥青罐中贮存的温度宜为70~90~c,并应避免长期贮存。经较长时间存存放的煤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