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学习资料:工程项目风险预防策略
任何一项工程,其项目立项及各种计划、设计、分析、研究都是基于对未知因素以及正常和理想的技术、管理、组织预测之上的。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有可能发生变化,从而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甚至可能无法实现既定的目标。对工程项目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干扰因素,我们称之为工程项目风险。这些风险造成工程项目实施的失控现象,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最终导致工程经济效益降低,甚至项目失败。因此,承包商必须重视风险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着力规避风险。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是一把双刃剑,只有收益而完全没有风险的项目是不存在的。对于承包商而言,既要追求收益最大化,又要将项目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化。针对如何做好项目风险预防工作,提出几点应对措施如下:
一、充分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科学地进行投标。合同一方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财务能力等有缺陷或者没有圆满履行合同都会给另一方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要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来源,特别是业主资金运作情况、合同的支付条件以及业主延期付款条件的制约方法(包括银行保函及利息率)。承包商要避免在承揽工程业务过程当中,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拼命压低标价的做法。竞标更要实事求是,能够压缩的压缩,不能压缩的绝对不能勉强,以免收不抵支,造成亏损风险;或者由此偷工减料,造成新的安全风险。同时,要杜绝在投标过程中的营私舞弊现象,避免由此造成法律方面的风险。
二、充分认识商业保险的局限性。商业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一方面是因为存在不可保风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有些风险不宜保险。因此,商业保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只承办纯粹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保险,而且只承办其责任项下的业务,其他损失不属理赔范围,保险人均不赔偿。商业保险目前的业务扩展也不能与承包商的工作发展完全同步,所以,承包商不能完全依靠商业保险规避项目风险,必须加强项目自身内部的风险预防。
三、分析考虑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指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无法克服和避免且给项目造成损坏或毁灭的因素。项目面临的不可抗力因素有许多,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等等。承包商应对其给予充分考虑,做好抵御风险的必要预防工作。
除此之外,特别是对不明地理和恶劣气候条件要有充分考虑。例如,施工中遇到严重的不可预知情况,而使工程难以正常进行。此时,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可能与实际出入很大,需要经过勘察、设计单位研究和解决问题后方可开始施工。处理异常地质情况增加了工作量,而且还可能会导致工期损失及成本增加。因此,承包商在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中不可忽视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
四、加强合同管理,着力规避项目风险。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目的在于研究如何降低风险程度或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预测到主要风险因素后,应根据不同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和防范对策。
(一)研究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力争非承包商同意补偿的条款。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要反复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查施工现场,尽可能发展并探索可能的索赔机|来源会。对于这类问题承包商在向业主质疑和进行合同谈判、询标时,可技术性处理,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总之,承包商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适当选择合同形式,谨慎报出合理单价。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适当选择计价式合同形式,从而降低工程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来源条件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计划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但要注意其变更条款的清晰,合情、合法谨慎报好工程量单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在报工程量单价时,要特别注意单价的内容、范围及完成单价内容的全部工艺及程序,且要根据实物量可能调整的幅度,采用不平衡单价的差异报价方法,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业主方。对于无法测算成本状况的工程,贸然估价将导致极大风险,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业主方。
(三)明确合同内容,划清工作界面。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不清楚,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就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逐一仔细斟酌合同条款,划清各方责任,明确承包内容,尤其要对业主有意转嫁风险和开脱责任的条款特别注意。如:合同中缺少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以及预付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又如:合同中对一些问题不作具体规定,仅用“另行协商解决”等字眼。这样的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商的损失。承包商要注意这些风险条款,合理分析所承担的风险。
五、选择适当的手段对风险进行回避和转移。风险回避是在考虑到项目风险及其所致损失巨大时,主动放弃或终止该项目以避|来源免与该项目相联系的风险及其所致损失的一种处置风险的方式。通常,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但是,有时放弃承担风险就意味着可能放弃某些机会。因此,某些情况下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处理方式。
当有些风险无法回避、必须直接面对,而以自身的承受能力又无法有效地承担时,风险转移就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选择,通过某种方式将某些风险的后果连同风险应对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他人,但是风险本身并没有减少,只是风险承担者发生了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众多,承包商不可能样样自己面对。因此,适当、合理的风险转移是合法的、正当的,是一种高水平管理的体现。虽然商业保险是最重要的风险转移方式,但作为承包商还应将非保险形式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方式,将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通过合同的形式转移给其他合作方。
总之,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需要不断地实践与积累。只有持之以恒,承包商才能在风云变幻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处变不惊,应付自如,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更好地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