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①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还须参加特长展示。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和特长展示、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www.haizhou.gov.cn)、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qhrss.com)和海州区教育网(wwww.jshze.com)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州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举报投诉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
监督电话:0518-85219756(海州区纪委)
0518-85219780(海州区人社局)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岗位被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用海州区教育局解释。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