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工作由雷波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户口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每人80.00元。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
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为应聘科目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小学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卷面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成绩各占一半折合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3年6月30日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日向社会公示。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4:00-6:00向雷波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申请查分。
1、面试报名:2013年7月2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9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政策性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