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和面试。
大专毕业生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考试时间:2013年8月3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阳山县南阳中学。考试成绩在阳山县人社局和阳山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本科生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考试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阳山县人社局和阳山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试用期一年,服务最低年限五年。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学校,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城南开发区韩愈路28号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63---7800412
电子邮箱:rsg7800412@163.com
邮政编码:513100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山县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