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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金融专业辅导资料: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

2013-6-12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金融专业辅导: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

  (一)金融监管的定义

  金融监管(掌握)指监管当局对金融企业管理和监督的总称。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业的监管

  广义的金融监管还包括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掌握)

  1、金融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而且容易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

  2、金融体系的风险直接影响货币制度和宏观经济的稳定

  3、金融企业的高管易受到短期利益、局部利益、关联利益和经营管理水平诸因素的作用,作出不正确或不审慎的决策对金融企业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金融监管是金融业稳健发展和金融体系稳定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

  (三)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掌握)

  1983年人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央行制度初步建立。

  1992年证监会成立

  1998年保监会成立

  2004年银监会成立——正式建立分业监管体系

  (四)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掌握)

  1、依法管理

  2、合理、适度竞争原则

  3、自我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原则

  4、综合性监管原则

  5、安全稳健与风险预防原则

  6、社会经济效益原则

  7、统一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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