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及审核确认
1、体检、考核后的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以及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无异议人员于2013年8月1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交到区教育局政工股。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空额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于2013年8月8日上午8:30到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签定合同后,分别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若当天18:00之前不来签订《聘用合同书》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报到
聘用人员应于2013年8月29日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1、本次公招事宜均在高坪人力资源网上公告,考生因任何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考试录用工作事宜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区人社局、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本公告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339915
高坪区教育局:0817-3339559
高坪区监察局:0817-3350836
附件:《高坪区2013年招聘教师学科岗位设置一览表》)上公示。)上向社会公布。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