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相应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为:
2013年5月22日至5月23日9:00--18:00在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校本部二食堂顶楼学生就业处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同时准备好一式三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专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供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写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并加盖学校(院)公章>),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同时交笔试考务费50元。
领取准考证:2013年5月 24日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原件在重庆医科大学校本部新教学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报考其它事业单位相应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为:
2013年5月22 日至5 月23 日8:30-11:30, 14:30-17:00在彭水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局服务窗口(县城乌江港湾2楼)。
报名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初审合格后填写《考试报名表》。
2013年5月31 日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岗位并领取准考证。
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教育和其他事业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工作经历、年龄的截止时间均算至2013年5月20日。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教育事业单位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分值100分;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卫生事业单位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财会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法律法规),分值为100分。
(3)其它事业单位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职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专技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涉及公文写作知识,以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相关内容为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含专业科目测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属紧缺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