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抽签确定上微型课的顺序。课堂考评组根据应聘人员上微型课的教学情况当场评分、当场公布分数。考核分数以100分计,应聘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现场以所聘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为教学内容抽签,准备5分钟,上课15分钟。课堂考评组对微型课从教学设计、重难点把握、基本功、教仪教态及效果等进行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即为应聘成绩。
应聘人员上微型课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应聘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招聘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考核成绩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一)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峨边县人才服务中心。由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复查和考察及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考察中,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参加该岗位考核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如参加该职位考核的考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5222539.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咨询。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咨询电话: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009
自治县教育体育局:0833-3239015
附件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