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工程的返修
《建筑法》规定,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合同法》也作了相应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返修作为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其返修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两种情形。
所谓返工,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而又无法修理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施工;修理则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而又有可能修复的情况下,对工程进行修补,使其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不论是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还是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施工单位都要负责返修。
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应当负责返修,但是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五、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是企业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由于施工单位从事一线施工活动的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教育培训的任务十分艰巨。施工单位的教育培训通常包括各类质量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等。
先培训、后上岗。特别是与质量工作有关的人员,如总工程师、项目经理、质量体系内审员、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材料试验及检测人员,关键技术工种如焊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或作业。
【命题考点】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分析预测】
(1)判断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其质量责任的规定。
(2)判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包括哪些。
(3)分析施工质量和返修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