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泗洪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未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6239269(县教育局)
0527-80829603(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0829608(县人社局监察室)
0527-86228940(县教育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