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属教育部门严肃处理,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试者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同时进行专业技能(幼教专长)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2进入试讲。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3.试讲
教学内容提前两小时通知。试讲一节课。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三)体检
按面试(占40%)与试讲(占60%)综合评分后,总分不低于65分者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
(五)聘用
对经测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余新镇人民政府:南湖区余新镇余北大街70号
联系电话:0573-83166400
联 系 人:邓先生
监督电话:0573-83166224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