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4月30日—199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聘紧缺专业教师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对口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以下简称“三证”)。应聘石渠、色达、理塘、稻城四个高海拔县中学紧缺专业教师及部分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信息表》。
应聘藏数学、藏物理、藏化学、藏历史、藏地理专业的,可为藏语文专业的学科特长生或学科教师中的藏语文特长生。
应聘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藏文专业、会计专业、经济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文秘专业、农学专业、畜牧兽医、旅游专业的,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必须在两年内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无条件解聘)。
8.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信息表》);
9.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招聘会当日上午08:30—11: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原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并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出具“三证”原件;若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三证”,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审查
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考核审查。考核审查合格者,招聘组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章,签章后连同其他应聘材料一并由招聘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