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讲课及面试
(一)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4月23日到攀枝花商贸电子职业技术学校面试;
(二)讲课与面试同时进行;
(三)组织者:会东县纪委监察局,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东县教育局,攀枝花商贸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四)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所选择的毕业生与县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会东县就业补充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所选本专科毕业生于2013年8月26日到会东县教育局报到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下列现象的人员不予聘用:
l、有参加过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经历的人员;
2、有参加“******”及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人员;
3、有参加吸毒、贩毒经历的人员;
4、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
(三)手续办理及聘用:
会东县职业技术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定为3年(包括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被聘用岗位上工作两周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工作五周年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未达到要求者,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被聘用岗位工作满三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调整;工作满五周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
六、工资福利待遇
新考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会东县教师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咨询电话:会东县教育局 0834-5422612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6309
攀枝花商贸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0812-2260673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