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核
1、以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根据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在韶关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因市直学校(用人单位)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岗位已满,应聘者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聘用后均聘为专技十三级岗位。
八、其他事项
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74131.
附表一:《2013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表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