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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工业产权法律制度解析(三)

2013-5-29  来自于:课评集

  【例题?单选题】(2009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 )起计算。

  A.申请之日

  B.登记之日

  C.公告之日

  D.授予之日

  『正确答案』A

  (三)商标权

  1.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

  原则: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目前必须注册的商品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2)商标注册的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②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③商标不含《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

  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如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已经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3)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

  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

  (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5)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规定,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2.商标权的内容

  (1)专用权

  (2)续展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3)转让权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使用许可权

  (5)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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