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26日。
2、资格复审地点:雅安市沿江东路111号雨城区教育局3楼人事科。
3、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书面证明,并注明学历层次及专业。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收取面试费用。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面试地点:雨城区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中心(雅安市城后路80号)。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由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雨城区人社局和雨城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工作于5月30日前结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雅安市雨城区服务期至少5年。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
(二)工资、补助及其他
按照《雅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2011]40号)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3万元的安家补助,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
安家补助于试用期满后分5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安家补助费的20%)。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2822550(区委组织部)
0835—2822283(区人社局)
0835—2238242(区教育局)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