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乙等或以上。
三、报名方式
将电子简历发送到112030630@qq.com邮箱或快递简历到中山市濠头中学校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农民主任,联系电话:0760-85596260.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5日止。
五、考核方式
自主招聘教师的考核是区组织人事办和区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笔试、试教和面试。
1.笔试(权重为20分)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高考模拟题,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笔试出题与阅卷由我校具体操作,区中学教研员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2.试教(权重为50分)
根据学科教学进度,同一学科采用“同课异构”形式,抽签决定上课年级、内容及班级。
3.面试(权重为30分)
由评委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10分)及综合能力(10分)进行评分。
六、具体安排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5月5日下午5:00接受报名。
2.5月6日至12日考核。
五、政审、体检及录用
我校成立政审小组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政审通过者由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区管委会审批。经区管委会审批通过的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即行办理有关签约手续。
中山市濠头中学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