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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公路运输辅导资料:货物运输合同

2013-6-7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公路运输辅导:货物运输合同

  1.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道路货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为了实现货物位移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承运人提供运输工具,按约定期将货物运达约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承运并支付运费的当事人。

  分为零担货运合同、整车货运合同、大型特型笨重物件运输合同、集装箱货运合同、特快件货运合同、危险品货运合同、出租车货运合同、搬家货物运输合同等。

  2.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

  (1)承运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持有公路货运经营执照。

  (2)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直接、间接受国家计划的制约和指导。

  (3)道路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运送货物所提供的运输行为,而不是货物本身。其核心内容是承运人承运货物所提供运输劳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其运价。

  (4)道路货运合同的履行往往涉及第三人,即收货人。

  (5)道路货运合同可以是全程运输合同。

  (6)承运人的许多义务是强制性的。

  3.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运输货物的情况:合同要对运输的货物做明确的规定。

  (2)运输条件:合同中要包括货运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姓名及详细地址等运输条件信息。

  (3)运输质量:要求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送到目的地并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4)货物装卸:有明确要求的应列明。

  (5)货物的交接手续条款。

  (6)须注明批量货物运输的起止日期。

  (7)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一口价,现金支付还是银行结算。

  (8)变更、解除合同的规定。

  (9)违约责任:有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两种。

  (10)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二、合同要约

  1.实践性货运合同中的要约:要约表现为托运的行为,承运行为则是承诺。

  道路货物运单合同是实践性货运合同

  行李、包裹运输也是实践性货运合同

  2.诺成性货运合同中的要约:

  托运行为不是要约,而是履行已成立的合同的一个步骤

  要约是承运人或托运人一方做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明确的意思表述

  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是诺成性货运合同

  出租汽车货运合同也是诺成性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分为三类:定期运输合同、一次性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单。

  三、合同履行

  1.托运人的义务

  (1)提供相应的准运证。

  (2)按规定支付运费。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

  (4)负责装卸时,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做好装卸工作。

  (5)装卸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

  (6)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

  (7)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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