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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荣昌县教委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4-21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荣昌县昌元街道宝城路1段196号),咨询电话:023-4678704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和荣昌县教委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3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科目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市人力社保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专业科目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报考语文、数学、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使用普通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使用相应学科专业教材。

  (二)面试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会计1、会计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岗位学科教材中选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为合格。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请见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荣昌县教育网上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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