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及笔试人员确定
各招聘学校负责报名应聘本学校的人员资格审查,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式,在报名终止时,资格初审同时结束。初审没有通过的,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根据自身条件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2013年5月5日至5月6日为厅资格复审时间,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满1:3(含3)的岗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布调剂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调剂后仍达不到1:3(含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5月7日至5月10日在我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及报名网站(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一)笔试
1.报到时间及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其他规定条件相关证件的原件,于2013年5月11日08:00至18:00到海口市城西路海南省农业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延误自负,不能出具相应资格证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为2013年5月12日9:00—11:30,开考20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2013年5月20日前在我厅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实际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低于3:1,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的人数。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的人数。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013年5月22日至6月1日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由各招聘学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面试、考核、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考察、聘用、将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2013年6月3日至30日,将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九、公示
2013年7月15日前在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及报名网站(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上公示各招聘学校的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招聘学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教师岗位的,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聘用期间待遇
由各聘用学校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