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超名额进入体检程序。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由旗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局、编办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逐一进行考核。
2、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在学校、居住地或灵活就业单位的工作生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3、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办法
1、按招聘岗位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且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采取加试方法择优选拔,加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
3、所有聘用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
1、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管理,经棚一中与录取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由旗人才中心统一签订,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棚一中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并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聘。
2、招聘的教师按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福利待遇。
3、招聘的教师被录用后必须在经棚一中工作满十年后,方可调动工作。
八、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报名。
2、报名地点:克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政综合楼301室),联系电话:5235280.
3、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5月17日,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夏季14:30-17:30)。
4、笔试时间:2013年6月2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专业测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
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6、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九、严肃纪律,精心组织
招聘教师工作责任重大,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严肃纪律,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对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