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辅导资料:构筑物满水试验程序
试验准备→水池注水→水池内水位观测→蒸发量测定→有关资料整理。
构筑物满水试验要求
1)注水
向池内注水分3次进行,每次注入为设计水深的1/3.注水水位上升速度不超过2m/24h,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每次注水后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
2)外观观测
对大中型水池,可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在充水过程中,对池外观进行检查,渗水量过大时停止充水,进行处理。
3)水位观测
池内水位注水至设计水位24h以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测读水位的末读数与初读数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24h.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应达到0.1mm.
4)蒸发量的测定
有盖水池的满水试验,对蒸发量可忽略不计。无盖水池的满水试验的蒸发量,可设现场蒸发水箱,蒸发箱可采用直径约为500mm,高约300mm的敞口钢板水箱,水箱应做渗水检验,不得渗漏。水箱固定在水池中,充水深度可在200mm左右,并在水箱内设水位测针进行测定。测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时,测定水箱中的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