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辅导资料 > 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辅导资料: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二)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辅导资料: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二)

2013-4-2  来自于:课评集

  2A33205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有关规定

  2A332051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于2011年6月1起实施。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同时废止。

  1. 修订后的规范新增内容

  (1)提出了建筑物通风的新风量要求。

  (2)提出了无机孔隙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测量氡析出率的要求。

  (3)对涂料、胶粘剂等建筑材料提出了甲苯、二甲苯等含量限量要求。

  (4)细化了室内空气取样测量过程,并提出了更为严格、具体的技术要求。

  2. 民用建筑工程的分类

  (1)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室、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3.材料

  (1)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1)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下表的有关规定。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