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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三)

2013-3-27  来自于:课评集

  (五)体检

  体检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另外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与考生总成绩在报名处同时公布,并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

  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则在本学科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由人社局、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选岗资格。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开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于2013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到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选岗时间为2013年7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

  选岗人员根据本简章公布的职位信息,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到海陵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本人现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和岗位,选岗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因参加选岗人员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放弃选岗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空缺岗位(学科)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泰州市海陵人社网、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按照《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证件不全者,不予录用。新招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如再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被聘用的新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陵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教师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委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一经核实则取消考生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23-86229649(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23-86998279(海陵区教育局)。

  六、本简章由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8791(人社局)

  0523-86998278(教育局)

  网址:泰州市海陵人社网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教育网http://www.tzhledu.net/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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