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和旗监察局指派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报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经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2、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24日(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2、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占30%,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占70%。
3、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在阿荣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储备人才等六类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3.5分。
6、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包括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7、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双学士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试讲。
8、根据考生笔试加权后的成绩和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讲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加权后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试讲。
(五)试讲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专业技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笔试加分】 【试讲成绩×60%】)。
2、笔试免试人员试讲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