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数量等于或超过招聘计划的两倍,按招聘计划确定聘用计划数;低于招聘计划的两倍,按照参考人数 2:1的比例确定拟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参考人员按文、理科分类,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对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时间及形式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当场公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聘用。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评委重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足 60分的,不予聘用。
4、体检和考核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家庭毕业生持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证明材料要求届时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和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 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进行复检,有关检查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
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在校期间所受处分处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
拟定的聘用人选将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7个工作日。
6、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芝罘区教体局统一分配,确定为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岗位不再递补。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考生在报考期间要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 www.zhifu.gov.cn)、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frs.gov.cn)公布为准,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35-6226789、6225558
监督电话: 0535—6223629
电子信箱: zfjyrcks@163.com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