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由我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参加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⑥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复试:复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范围为基础教育阶段相关科目,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成绩高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6.考察、体检:招聘工作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进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和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协议。
8.其他: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奎文教育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
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优先满足偏远薄弱学校需求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并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不在系统内调整工作单位;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奎文区教育系统。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络方式
1.咨询电话:0536-222606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招聘现场咨询电话见网站通知。
2.监督电话:0536-8212197
附:2013年奎文区公开招聘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设置及要求
岗位 | 数量 | 专 业 要 求 | 备注 |
语文教师 | 15 | 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 | 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8名。 |
数学教师 | 12 | 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 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6名。 |
英语教师 | 12 | 专业类别相同,且具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 | 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7名。 |
体育教师 | 9 | 专业类别相同。 | 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4名。 |
学前教育教师 | 20 | 符合报名条件。 |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