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编办、州纪检监察部门和楚雄一中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收到的自荐书进行审核、初选。
4.考核小组到高校所在地或在楚雄一中本校通知初选入选者进行考核。
5.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分为资格审查、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总分为100分。
(2)资格审查占20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由学院审核的材料,从应聘者学业成绩、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占30分,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问题,应聘者在15分钟内回答有关问题。主要考核是否具有高中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形象、性格、气质,以及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4)课堂教学考核占50分,考核采取说课方式,应聘者展示课堂教学能力。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
(5)总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6.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核过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18987836688 0878-3125882
qq:281023670 E-mail: 281023670@qq.com
董老师 18987836227 0878-3125843
陈老师 18987836680 0878-3118600
邮 编:675000
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291号楚雄一中
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