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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2013-3-1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教师15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编制部门派人参与,区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201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

  2、在职人员: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工作经历且目前在相应岗位任教的在职教师。(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从2012年下学期至今一直在小学任教。)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1、招聘录取人员列入芙蓉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一)中学教师岗位

  1、具有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师范专业毕业。

  2、具有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岁(197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4、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报考人员需要取得一级以上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小学教师岗位

  1、所有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师范专业的正规全日制本科,在职教师第一学历为师范专业正规全日制且大专及以上。

  2、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0岁(197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4、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报考人员需要取得一级以上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

  (三)幼儿教师岗位

  1、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幼儿教育专业正规全日制且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第一学历为幼儿教育专业正规全日制且中专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具有计算机等级证,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

  5、有扎实的幼儿教育理论知识,有从事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水平。

  6、教学基本功扎实,如说、唱、弹、画、手工、讲等,一专多能,个人素质出众,善于表达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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