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报考灌南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面试以上课(考场有学生听课)为主;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以模拟课堂现场课(即虚拟有学生在场的上课,应聘者不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3分钟)的教学形式为主,其中报考灌南中专校教师岗位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另外加试技能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特长的轻型器材等自备)。上课或模拟课堂现场课需有相应的教案,教案质量纳入面试评分范围。面试内容:应聘灌南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幼儿园、职业中专的为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内容。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总成绩60分为达线分。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遇总分同分首先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再次安排笔试区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4.2013年4月25日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选在灌南教育信息网和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举报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051883236135.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灌南县教育局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七、其它
1.因有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签订协议等情况而出现缺额时,则在报考同一岗位达线分数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遇总分同分首先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依次递补。聘用名单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待报到证、毕业证、人事档案等材料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待遇。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终止聘用协议,其人事档案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