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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株洲公开招聘重点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二)

2013-3-16  来自于:课评集

  3.考察考核。直接到有关重点师范院校了解情况并与学生见面,通过全面考察考核,并进行量化评价,与优秀学生达成初步意向。(湖南师大见面会时间定于2013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 地点: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室,其他院校见面会时间在株洲高新网和各院校相关网站公布。)

  4.专业测试。试讲微型课,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拟聘对象。以考核和专业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6.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拟聘对象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7.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株洲高新网进行公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有权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职数按相应招聘岗位参考人员考核和专业测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直至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

  (2)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新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经正常程序招聘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通过一年试用期考察,合格者直接转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本区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六、咨询电话

  0731-28665200(彭老师) 0731-28665957(王女士)

  E-mail: 897649227@qq.com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人才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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