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2、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采取封闭场地、现场抽题、限时备课的方法进行。同一职位试讲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音乐、体育、美术教育岗位加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与试讲成绩各占50%。音乐专业加试舞蹈、声乐、器乐(自选其二);体育专业加试篮球、田径、技巧三项;美术教育专业加试速写、素描。考试乐器除钢琴外需考生自带,伴奏带(碟)等考生自备。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20%、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8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当日公布。
笔试成绩、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顺序确定)。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由区党务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区党务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同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威海工业新区网站(http://www.wip.gov.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5日8:3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干部科(工业新区管委616室)。咨询电话:0631-5712380
2、相关招考信息发布地址:威海工业新区网(www.wip.gov.cn)。
八、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负责解释。
威海工业新区党务工作部
威海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